离婚案件中最复杂的事情之一就是财产的分割,而怎样分割主要取决于财产的属性。魁北克的婚姻法与加拿大其他省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有些不同。在魁省一场离婚案件之中需要分割的财产被归为两大类:Family Patrimony(家庭遗产)和Matrimonial Regime(婚内财政)。
魁省家庭法中Family Patrimony(直译为“家庭遗产”)这个概念基本可以直接理解为默认的在一场婚姻之中,两个人作为一个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物件。这些物件(资产)在离婚时需要对半分给双方。在魁省,婚姻的“家庭遗产”包含以下几类:
- 家庭所用到的住所,如平常住的公寓、别墅、度假屋,房车等;
- 家庭住所里的家具,如床、电视机、冰箱、桌子,艺术品等;
- 家庭所有用到的车辆,如汽车、摩托车,等;
- 婚姻中储存的退休金以及存款所得的利息。
与Family Patrimony“家庭遗产”这样组成家庭这个单位的基本物件不同的是,Matrimonial Regime“婚姻财政”虽然也是婚姻中的共有财产,如婚姻当中各方的工资和投资的收入,但是这一部分的财产可以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通过签署合同而规定离婚时的归属。不过如果双方最初在结婚时没有签署相关的协议,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则可以按魁省的法律分割。
此外除了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婚姻中有些财产还被认定为个人的,比如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还有意外因伤所受的补偿等等。这些财产则不能被分割。总之,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所以有什么具体问题了还是找律师咨询为好。
声明: 本文仅以大致的方式介绍在魁北克省应用的法律。本文并非任何法律观点或者法律意见。如欲寻求更多关于您个人案件的详细信息,请向律师预约咨询。